关于鄂托克旗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相关信息的公示
时间:2025-05-14 16:42
关于鄂托克旗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
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相关信息的公示
我公司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38号令)、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》(环办科技〔2018〕5号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内发改环资字〔2020〕1073号),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,规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认真落实清洁生产方案,节能降耗,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,提高综合利用率,对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文件和材料建档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,接受群众监督。
公示信息如下:
一、公司名称:鄂托克旗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
二、法定代表人:阿日古娜
三、公司地址:鄂托克旗新乌兰村村委会南200米
四、生产规模:0.5万m3/d
五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
污染物名称: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、流量、pH值
排放浓度:化学需氧量27.58mg/L、氨氨0.93mg/L、总磷0.27mg/L、总氮10.08 mg/L、pH7.21。
排放总量:化学需氧量37.35t、氨氮1.26t、总磷0.39t、总氮13.98t、流量1390628.01t。
排污许可证年排放限制:DOD67.53t、氨氮11.86t、总氮20.26t、总磷0.68t。
为应对环境风险,公司制定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并报备。
鄂托克旗再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5月14日